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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说深圳——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意见稿研讨会在深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5/1/18 14:40:40

2025年1月15日下午,由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益说深圳”——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意见稿研讨会在宝能中心举行。

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苏建东,市慈善行业联合党委书记、深慈联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国玲,市人大代表、广东嘉德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深基会会长单位代表袁会琼等领导和嘉宾,以及40余名慈善组织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刘会峰主持。



嘉宾致辞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苏建东对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提到,深圳作为慈善事业的前沿阵地,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数量众多,充分反映了深圳在促进社会公益、践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积极态度和不懈努力。此次深圳积极参与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意义重大,相信未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发力,深圳定能在慈善事业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打造出具有深圳特色的慈善品牌。






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会长单位代表袁会琼在致辞中强调,《基金会管理条例》自2004年公布施行以来,对规范基金会行为、促进基金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进步和慈善事业发展,现行条例已经难以满足需要。适时的修订显得尤为迫切。她认为,修订条例可以着眼于三个方面:一是适度放宽门槛,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激发慈善活力;二是强化监管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全方位筑牢诚信底线;三是鼓励创新实践,包容对待慈善新业态、新模式。






广东嘉德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从立法理念出发,以内部治理、外部监督、法律责任多个维度分析条例修订工作。她认为,条例修订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当前基金会所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强化对基金会的监管和引导,鼓励开展更多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公益项目。




主题分享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法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周祺卓就《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题解读与合规思考分享。从立法始末与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两方面,深入剖析了本次修订重点内容对基金会运作潜在影响,并从法律角度对本次修订内容提出了合规思考与建议。周祺卓律师强调,这一法规调整既为基金会行业带来了诸多挑战,同时也孕育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基金会必须坚守合规底线,方能在公益浪潮中稳健远航。


会上,来自深圳地区的专家学者围绕《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的进一步优化展开激烈讨论,并且分享了各自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为推动基金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嘉宾交流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助理秘书长聂良非

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对修订意见稿中的登记注册、信息公开、内部治理等条款提出了具体建议。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社区基金会秘书长黄源

着重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对修订内容进行了剖析。他认为,修订后的条例应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基金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法律责任,确保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陆忠诚

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秘书长陆忠诚以企业基金会的角度对条例提出建议。他提到,直接登记的基金会通常涉及不同领域的业务,难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同时部分条款表述不明,与现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标准存在冲突。




深圳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刘宽

结合高校基金会特点,提出基金会秘书长通常因为机构属性和业务需求,无法满足专职的要求,建议从实际出发完善条例,更好地适应基金会发展的要求。


会议总结



深圳市慈善行业联合党委书记、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国玲作总结发言。她表示,与会专家的发言为条例的修订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主办方将认真梳理、汇总这些意见,及时反馈给民政部门,为条例修订提供了丰富的参考依据。同时,她呼吁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基金会的发展,共同推动慈善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了各方智慧和力量。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修订后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将更加完善,为我国基金会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助力慈善事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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